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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签订校外实训基地协议

日期:2009-11-16 浏览:6003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11月13日上午,法律系教学副主任郭岱光和2007级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班主任刘忠仁老师到朝阳区大屯街道办事处签定2007高职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协议,并进行了专业调研。

图一、大屯街道办事处团委书记胡颖同志介绍情况

    大屯街道办事处团委书记胡颖同志介绍了大屯街道办事处及所属社区的基本情况。她指出,大屯街道办事处所在的辖区有14个社区,地处朝阳区的核心区域,奥运村属于该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地位重要,工作量大、任务繁重。

    在双方相互交流的基础上,大屯街道办事处团工委与法律系愉快地签订了实训基地建设协议,成为该系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的第一个校外实训基地。大屯街道办事处能容纳该系相关专业2007级32名毕业生顶岗实习。

    最后,郭岱光、刘忠仁还与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就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及人才需求进行了专业调研。

图二、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填写调查问卷

    调研情况表明,社区最需要有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心理素质良好的、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公关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