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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9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农工作招聘公告

日期:2019-05-16 浏览:7038
本市将招聘4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农工作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精神,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农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9〕75号)。2019年,本市将招聘4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农工作。
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坚持为基层输送和培养青年人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工作定位,按照“稳定规模、优化领域、改进管理、提升质量、强化保障”的基本思路,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的政策措施,推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农工作,着力打造一批扎根乡土的农村公共管理服务人才队伍,助推乡村振兴。
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到农村从事支农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均安排到村工作,担任乡村振兴协理员,协助加强农村党建,发展特色产业,建设美丽乡村,提升治理水平,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招聘范围:原则上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含定向、委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北京生源2019年应届毕业生,生态涵养区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中共党员、涉农专业毕业生优先。
招聘程序:全市统一发布招聘公告、进行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和笔试等工作。各区负责做好本区范围内的宣传动员、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就业协议书、报到、岗前培训和上岗等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劳动合同签订和证书发放:乡村振兴协理员与乡镇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5年。任满1个合同期且考核合格的,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工资和待遇保障:乡村振兴协理员在岗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基本达到本乡镇机关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建立考核奖励机制。按国家和本市政策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组织参加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发展渠道:鼓励扎根农村基层。任满1个合同期、在村表现优秀的,可根据双方意愿,按规定程序续聘。将表现优秀的乡村振兴协理员纳入村级后备人才队伍,支持参选村“两委”班子成员。当选村“两委”副职以上的,可将合同期延长至村“两委”任期届满。担任村“两委”正职且表现特别优秀的,可纳入乡镇后备人才队伍。支持多渠道差异化流动发展。按规定做好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和优先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等工作,鼓励各类型企业吸纳人才,支持创新创业,落实考研加分政策。乡村振兴协理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从服务期开始之日起计算,视同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工作年限。
本市2019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农工作招聘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10:00—5月22日17:00,公告及招聘岗位等情况可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公示公告”栏目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