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服务项目

日期:2024-04-17 浏览:712

事项

办理要求

流程及材料提供

学籍服务

保留学籍

在校学生参军入伍。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申请表。
  2.申请表内逐级签署意见。
  3.负责学籍老师办理相应手续,开具相应的学籍异动证明。
  5.教务处留存相应材料存档备查。
 
  注:申请表下载:学院官网主页→教学工作→学生服务中心→表格下载→下载相应申请表。

休学

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学生。

复学

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

退学

个人申请或达到学校退学条件的学生。

转专业

符合转专业条件要求的学生。

成绩服务

成绩单等材料的办理

在校学生需开具相应证明材料的。

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原件或身份证原件在工作日期间办理。

成绩复查

受理规定期限内提出成绩复查的。

学生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系、教务处进行复核。

成绩置换和学分认定

符合成绩置换和学分认定条件的。

根据学生提供的相应证明、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成绩置换和学分认定。

校内考试

缓考办理

符合办理缓考条件的。

提交缓考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系里审核后交回教务处审批、留档。

校内考试学生作弊(违纪)处理

违反学院考核管理规定的。

根据《江南·体育(JN SPORTS)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办理。

课表管理

调、停课管理、临时教室安排

根据申请办理。

使用单位填写申请,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教务处办理。

毕业服务

毕(结)业,结业换毕业等证书的发放

达到各项标准,经审核合格的。

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

学历证明

学历证书丢失等情况需要开具学历证明的。

1.毕业生提供近期二寸电子版照片,同版纸质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2.教务处上传学信网、打印纸质证明。
  3.学生领取纸质证明并签字。

毕业生成绩证明

毕业生因出国、升学、就业等需要开具成绩证明的。

毕业生本人持毕业证原件或身份证原件在工作日期间办理。

毕业生档案证明

档案遗失等情况需要出具相关证明的。

1.毕业生本人持毕业证原件或身份证原件在工作日期间办理。
  2.根据毕业生提供信息查询档案后,据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竞赛服务

技能竞赛服务管理

符合技能竞赛报名、奖励要求的。

根据师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