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6-09 浏览:7855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质量内涵发展,经研究,市教委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教学名师奖)、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范围为普通高等学校及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正式批准或核准)中承担本科、高职高专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各校在规定限额内(附件1)推荐候选人,限额在2人及以上学校至少推荐1名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限额为1人学校可自主选择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或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其一推荐。前十二届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

已退休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二、表彰奖励

本届拟表彰教学名师奖获得者80名左右、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得者40名左右,获奖教师由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选条件

(一)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二)各高校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此次评审。

(三)本科院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12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12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截止到20161231日)。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4-2016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四)高职高专院校及独立设置成人高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15年(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1231日)以上高职高专或独立设置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1231日)以上高职高专或独立设置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截止到20161231日)。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在2014-2016年度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240学时/年。

(五)其它条件请参照《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本科部分)》、《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本科部分)》(附件2),《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高职高专部分)》(附件3),《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独立设置成人高校部分)》(附件4)。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择优向市教委推荐。

(二)为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本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将采取评价课堂教学录像、查阅文字资料、听取现场授课和会议终评等方式确定教学名师奖名单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名单。

(三)申报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的候选人要提交其主讲的一门课程中两学时的课堂教学录像。评审期间,市教委将在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建设项目专题网站(网址:http://mstd.bnu.edu.cn/)上公开各候选人的教学录像,并接受专家、教师、学生的评价。

(四)各高校推荐的市级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还须准备20分钟现场观摩课。观摩课时间安排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请各高校在2017612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报送至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1.纸质版材料:

1)候选人汇总表(附件5),加盖学校公章,一式1份;

2)候选人推荐表一式6份(含一份原件),如有附件请单独装订成册,并限报1份;

3)候选人本年度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复印件1份(加盖学校公章)。

2.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文件全部用U盘拷贝提交)

1)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

2)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

3)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资料符合附件6要求);

4)候选人两学时课堂教学录像(教学录像符合附件7要求);

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表格可登录北京市教委高等教育处网站http:// gjc.bjedu.gov.cn查看下载。

(六)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教学名师奖”。

(七)评审结果将在市教委网站进行公示。各高校在评选、推荐过程中,也须设立公示环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奖评审工作,并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八)请各高校上报1名教学名师奖工作联系人,并于6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联系人有关情况(附件8)发至市教委高教处信箱sjwgjc@126.com

(九)材料提交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103

联系 人:许成伟联系电话:58801851

通讯地址: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

邮政编码:100875

市教委高教处:张富宇

联系电话:51994842

市教委职成处:龚戈淬

联系电话:66074675

附件 1-8.rar

候选人推荐表(高职高专部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