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骨干教师赴台访学的通知

日期:2015-05-19 浏览:7933
各系、各处室:
    根据《江南·体育(JN SPORTS)官方网站登录入口2015年工作要点》(院发[2015]2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加大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我院拟在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期间,遴选5名(访期四个月1名,访期1个月4名)骨干教师赴台湾朝阳科技大学访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身心健康,能完成正常的访学或交流工作。
    2.具备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是各系、处室重点培养的骨干教师或管理人员。
    3.工作表现良好,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教学与科研工作任务,符合学院及各系专业建设的长远需求和师资队伍结构调整需要的骨干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基本功大赛获奖者优先。
    二、申报与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自愿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提交所在单位。
    2.单位推荐。各系、各处室在妥善安排访学教师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梯队建设需要,于5月25日前推荐一名老师报学院教务处。
    3.学院审批。教务处、人事处、对外合作与培训部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并根据学院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内容改革等工作的需要以及各系推荐赴台交流学生的人数,确定拟选派人选,上报学院研究决定。
    三、资助办法
    1.访学期间的学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并计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
    2.交流学习期间赴台往返机票费用及台湾机场到规定学校的往返交通费、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紧急救援医疗保险的保费由学院承担。
    3.交流教师为专职教师的,交流期间的补贴,参考《江南·体育(JN SPORTS)官方网站登录入口专业课教师下企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的补贴标准在发放基本工资的基础上,每人每天补助100元。
    4.交流教师为教学管理人员的,按其在岗期间的待遇全额发放。
    5.访期为4个月的老师在享受上述补贴的基础上,参考我院班主任补助标准每天另补助20元。
    四、有关要求
    1.被选派的教师须与学院签订《江南·体育(JN SPORTS)官方网站登录入口教师短期出境访学协议书》。
    2.被选派的教师须在完成相关专业访学工作的同时要承担我院赴台交流学生的管理工作。
    3.被选派的教师须在访学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学院提交一份5000字左右的《江南·体育(JN SPORTS)官方网站登录入口教师访学与考察交流报告》。
 
 
 
 
                                          教务处  人事处   对外合作与培训部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