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郭岱光老师讲课
图二、商户们听得很认真
2010年5月25日下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到来之际,根据我院法律系和东升乡司法所签订的“联合共创和谐社区的工作意见”,法律系副主任郭岱光老师应邀到清河早市,给各食品销售负责人进行了《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这是法律系与东升乡司法所签订合作协议以来的第六次培训课。
郭岱光老师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为老百姓带来的好处、在进行相关活动时怎样遵守本法、生产经营时注意的事项等等,并运用翔实的案例具体分析食品安全的生产和销售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大家在销售工作中应该注意的相关事项。参加培训人员听得聚精会神,笔记记得仔细认真。课后,参加培训的负责人还针对平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向郭老师请教。他们纷纷表示此次《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的培训开展得非常及时和必要,对他们的在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据悉,这是该系认真贯彻落实学院“立足北京、依托东升、服务基层”,践行科学发展观,为社区进行普法教育的具体体现。今后,他们还将严格按照“联合共创和谐社区的工作意见”要求,积极为东升乡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发扬培黎精神,为建设和谐社区做出更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