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法律系赴东升乡作法律培训
图二、培训后还进行了个别交流
2009年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我院法律系和东升乡司法所签订的《与东升乡司法所联合共创和谐社区的工作意见》,法律系田淑芹老师应邀到东升乡政府下属的海升集团给基层单位领导作了《合同法》知识培训。这是法律系与东升乡司法所签订合作协议以来的第四次培训课。共计八十余人参加了学习。
培训课上,田淑芹老师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主要内容、特点、适用范围、权利义务,以及租赁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等,运用翔实的案例具体分析了酒店管理及租赁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及单位和企业在工作、生活中应该注意的相关事项。
参加培训人员听得聚精会神,笔记记得仔细认真。课后,部分基层管理干部还针对平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向田老师请教,纷纷表示此次合同法相关知识的培训开展地非常及时和必要,这对下一步开展《合同法》的宣传工作,以及签订合同等事项提供了很大帮助。
此次法律培训是该系贯彻落实学院“立足北京、依托东升、服务基层”,践行科学发展观,为社区进行普法教育的具体体现。今后,法律系将严格按照《与东升乡司法所联合共创和谐社区的工作意见》的要求,积极为东升乡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为建设和谐社区作出我院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