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基层调委会的矛盾纠纷调处水平,更好地推进东升地区人民调解工作,针对东升镇司法所近期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物权及继承纠纷增多的情况,2015年5月26日上午,法律系教研室主任张诺诺副教授应邀赴东升镇司法所开展《物权法》培训。各社区调委会主任、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张诺诺副教授结合基本政策和法律规定,以调处工作实践为出发点,就如何开展有关物权纠纷及继承纠纷进行了专题辅导,详细讲解了物权法和继承法的功能与作用、基本原则、物权的客体、担保物权的基础、物权的种类、物权的效力等,并就辖区内发生的几件物权及继承纠纷举案说法,旁征博引,听众感到很解渴。
培训旨在帮助与会人员充分运用法律化解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为切实维护东升地区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