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教务处召开了评估要求动员和期中教学检查情况通报会。参加会议的有各系主任及教务员。
教务处长张桂花首先传达了北京市教委高教处于11月5日发给我院的传真文件。文件指出,市教委决定于2008年11月25日至11月28日对我院进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考察评估。请我院于11月10日前将评估自评报告及自评依据材料报市教委高教处评估办公室;并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评估的准备工作。
根据市教委的文件,张处长作了评估前夕动员,并针对我院的实际情况,明确了评估对教学秩序、课堂教学、教学资料的要求。
教务处王旭副处长通报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以及两次检查的第四节课下课情况和连续三天的晚自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