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老师赴前屯社区开展宪法宣传
2014年12月4日,是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后,第一个宪法日。我院法律系郭岱光老师应邀赴前屯社区为60余名居民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开展宪法教育,培养宪法信仰,提高大家的法律认识和思想道德水准,让宪法理念和精神深入人心根植心底。
郭岱光老师向居民们介绍了“依法治国”作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主题的背景和意义,讲述了中国法治从“有法之治”到“良法之治”的过程,宣讲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的一个目标和六大任务。她结合老百姓生活实例进行讲解,加深了居民们对法律知识,特别是对国家宪法的重要意义理解。课后,居民们纷纷表示,学习很有收获,还愿意多听听普法讲座。
法律系老师们表示,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对我们进行普法宣传是最大激励。我们有决心,在社区更积极地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让居民们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营造社区安全、和谐、幸福的宜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