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法律系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环节稳步推进并取得实效。2014年4月8日下午,法律系党支部召集全体党员在4号教学楼105室展开以“民办高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题的关于“党的群众路线”的大讨论。支部书记郭岱光同志主持会议,党办主任田淑芹同志莅临指导。与会党员针对党的群众路线展开讨论,交流学习思想,总结这个阶段的学习收获。
郭岱光书记对党员的学习内容进行了辅导后,谈了她理解的民办高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的作用及意义。支部委员白丽娜同志马上作了补充,她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基本要求,作为教师党员应多讲奉献,应将“学校爱老师,老师爱学生,学生爱学校”这一爱的循环作为教书育人的出发点。周亚同同志从全局的角度,分析了党的领导人的工作思路,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讲述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刘冬泳同志用幽默风趣的言语阐述了群众路线中:“红红脸”、“洗洗澡”、“照镜子”等词语的含义和内容,最终落实到党员应密切联系群众,要“干实事”,方能“求发展”。最后,三位预备党员也相继谈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将大学生的学习情况与党的群众路线学习相结合,大家更多的是希望学院党组织能进一步关注大学生就业问题,切实落实好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等问题。
党办主任田淑芹同志说,民办高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要求党员时刻与人民群众保持联系,关心师生疾苦和发展,为师生服务。我们每个党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学院发展要有归属感和荣誉感,要为学院发展群策群力、献计献策,要踏踏实实为培黎服务。她用“务实”两个字结束了自己的发言。
通过学习讨论,全体党员更加明确了学习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理清了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理论观点和一些术语的含义,懂得了应该如何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标准。党员们纷纷表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保持党的纯洁性,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要踏踏实实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