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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召开“全民终身学习,教师率先垂范”座谈会

日期:2011-10-17 浏览:6152

    知识改变命运,学习成就未来。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2011年本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精神和学院《关于举办201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的要求,2011年10月17日,法律系在机关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全民终身学习,教师率先垂范”座谈会。会议由该系副主任周化平主持,全体教师和班主任老师参加。
    会议传达了北京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和学院《关于举办201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有关内容的要求,组织大家围绕“全民终身学习,教师率先垂范”进行了座谈。
    副主任郭岱光说,终身学习是21世纪的基本生存素质,教师必须不断强化自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终身学习应该成为现代教师的职业素质和习惯。
    法律教研室主任孔祥芝接着发言:终身学习的涵义是学习是不能一次性完成的,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人,需要继续学习、终身学习。终身教育是现代社会的产物。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室主任周亚同说,教师必须确立终身学习和终身教育的理念。教师是人类永恒的职业,但社会对教师条件的选择并不永恒,时代对教师要求越来越高。
    法学博士张诺诺认为,教师良好的素质并非与生俱来,而是通过学习才能获得的。终身学习的能力既是社会发展对人的要求,也是教育变革对教师职业角色提出的要求。试想一位教师的思想观念,知识结构从始至终都是一成不变的,如何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
    大家围绕着当前教师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对学生教什么?怎么教?开展了探讨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