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7日,我院法律系郭岱光老师再次应东升乡司法所的邀请为东升乡下属各单位的人民调解员和普法小教员进行继承法培训。培训讲座由东升乡司法所副所长刘建峰主持,全乡各单位人民调解员和普法小教员近百人参加培训。
培训课上,郭岱光老师讲解了继承法的概念、特征,继承法的基本原则、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代位继承与转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遗产继承中的债务清偿问题、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处理等12个问题。每个问题又结合丰富翔实的案例进行了讲述。另外,郭岱光老师还对实行一个月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遇到的一些百姓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拓展讲解,培训人员感到很解渴,积极和郭岱光老师互动。
举办此次讲座是法律系贯彻落实我院“立足北京,依托东升,服务基层”,为社区进行普法教育的具体行动,也是法律系与东升乡司法所签订《北京培黎学院与东升乡司法所联合共创和谐社区的工作意见》以来的第十次合作。今后,法律系还要严格按照“与东升乡司法所联合共创和谐社区的工作意见”要求,积极为东升乡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为建设和谐社区做出我们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