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告

关于我院进行社会保障卡信息二次采集与比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7-02 浏览:11456

各参保人员:

为解决当前门诊医药费报销结算周期过长,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北京市医疗保险将实行门诊刷卡结算,向参保人员发放社会保障卡,使用社会保障卡就医可实现门诊费用实时结算。参保人员持卡看病时只缴纳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其余由医院与社保中心直接结算,这也是市政府2009年为民办实事之一。

为保证社会保障卡内数据准确,维护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市社保中心将参保人员的个人基础信息与北京市人口基础信息库中的信息集中进行了首次比对。对于五项基础数据信息比对均一致的正确信息,经过数据处理及信息整合后,形成社会保障卡制卡信息数据库统一制卡;个人基础信息比对不一致的参保人员,要进行二次采集与比对。

二次采集与比对工作需要参保人员的高度重视与大力配合,根据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社会保障卡信息二次采集与比对工作安排如下,请务必按照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采集与对比工作,以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信息准确、顺利发放及门诊刷卡结算顺利进行。

一、二次采集与比对项目

有六个项目,分别是公民身份号码、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和照片。需进行二次采集与比对的有三种情形:
    1、五项指标均未比中的(一般为外地户籍的参保人员);

2、对于五项基础数据信息比对中有一项或多项不一致的人员信息,需要进行相关信息的二次采集比对;
    3、对于五项指标比对完全一致但本市公安部门无此人二代身份证数字照片的人员,需要进行照片的采集。
    二、 参保人员需办理
    1、认真阅读《二次采集比对表》下方的填表说明;

2、根据《二次采集比对表》中的提示或标注与身份证或户口簿进行比对,然后将证件的相关信息用正楷填写在指定的指标栏内,并且签字确认(因需扫描,不能写连笔字及个性签名、不能涂改、折损);
    3、本人将《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及变更页复印件粘贴在《二次采集比对表》中的指定位置;
    4、本人将背面写有姓名及身份证号的近期一寸彩色照片(详见三、照片要求)一并粘贴在《二次采集比对表》中的指定位置上(样表详见www.hdlsj.gov.cn);
    5、在《二次采集比对表》中五项信息完全一致的,参保人员只需按要求提供背面写有姓名及身份证号的一寸彩色照片(详见 三、照片要求)并粘贴牢固,不需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6、参保人员将如实填写完毕的《二次采集比对表》在各单位规定日期内交单位人事管理员 。

三、照片要求(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
    1、背面用铅笔正楷书写本人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

2、应为近期免冠白底标准彩色证件照照片,服装与背景色反差要大,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参保人应配戴眼镜;
    3、要求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脸部无局部亮度;
    4、照片为一寸:尺寸26mm(宽)×32mm(高),脸部宽度(两耳根之间)为15±1mm。

四、注意事项及报送时间

1、《二次采集比对表》由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单位需进行二次采集与比对的人数按份下发,人手一份,纸张规格特定,不可复印,否则无效。请务必认真对待,确保一次性填写正确;

2、请人事管理员在下发及验审后收回《二次采集比对表》时填写《二次采集表回收台账》。于7月5(含)日前将回收的《二次采集比对表》、《二次采集表回收台账》报送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