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告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日期:2020-05-08 浏览:39646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委教工委、市教委1月22日召开的“北京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和“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紧急会议”的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预案。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1.学院成立以王蒲书记和余临院长为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春节期间,主要校领导在京在岗,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教工委、市教委部署要求,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加强领导,以对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极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启动学院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预案,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绝不能存在侥幸心理,确保各项制度和防控措施的贯彻落实执行,引导广大师生科学理性认识,依法依规有序管控。

二、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值班工作

1.各单位要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要严明纪律,以战备状态严格管理,学院中层以上干部要确保信息畅通,外出开会、旅游、考察等活动要严格履行报备制度。接到疫情信息及时向值班院领导反映并通知学院办公室。

2.江南·体育(JN SPORTS)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处、教务处、国际部和各系要加强对学生(包括留学生)的教育服务,摸清寒假期间学习生活情况,关注和监测学生的健康状况。

3.人事处要会同各单位引导教职员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醒教职员工尽量减少外出,不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

三、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各单位要做好正面宣传工作,引导师生员工科学认识、理性判断、合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密切关注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有关的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四、要加强部门联动工作

1.总务处(医务室)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加强与海淀区卫生防疫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科学制定校园疫情防控预案。

2.保卫处要认真排查学院治安和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校园进出人员管理,对外来人员实行实名登记,测量体温。如发现体温异常,禁止入校并及时报告校领导。做好校园安全巡逻,严防输入性疫情传播。

3.江南·体育(JN SPORTS)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处、国际部和各系要安排班主任、辅导员通过电话、微信群、QQ群等方式向学生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居家和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五、要做好学院环境卫生改善和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1.下学期开学前,各有关单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方位做好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工作,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2.做好湖北籍师生,尤其是武汉籍师生返校的预案。

3.开学后,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学院有关传染病防控有关制度,做好师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一旦发现可疑病人,要立即送往指定医院诊断治疗,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要做好信息及时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各单位负责人为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按规定时间节点报送信息。

1.从1月23日开始,各单位每晚16点前向学院报送疫情防控信息(见下发的电子表格)。

2.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师生情况进行摸排,力争做到1人1册,要认真摸排截止1月23日武汉地区及湖北其他地区尚未返京的教职工(含外聘 )及学生相关信息(包括地市名称、返京时间 、交通工具及班次、健康情况)于1月28日下午16:00前,把摸排情况报相关工作组。

3.发现疫情疑似情况,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信息报送有关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学院值班室,地点:办公楼107室,联系电话:62956160、6295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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